通過對江西江銅硅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銅硅瀛共青城年產1000噸硅碳負極材料一期項目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以及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危害程度等的分析評價,得出以下的評價結論: 一、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1、本項目涉及的原輔材料主要為多孔碳、硅烷、乙炔、氮氣[壓縮的或液化的]、柴油(燃料)、天然氣(燃料)等物質。回轉爐尾氣含氫氣、硅烷(未反應的)、乙炔(未反應的)等混合物(濃度極低),產品為硅碳負極材料。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2022年調整)辨識,屬于危險化學品有:硅烷、乙炔、氮氣[壓縮的或液化的]、柴油(燃料)、天然氣(燃料)、氫氣(尾氣)。 2、通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知,本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溫灼燙、觸電、中毒和窒息、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淹溺、噪聲、高溫、粉塵等。項目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 3、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根據《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2號),該項目不涉及第一、二、三類監控化學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2022年調整),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2024年版)》(國辦函[2021]58號)(公安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應急管理部、海關總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公告2024年),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危險化學品; 根據《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142號),該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 年第 3 號),該項目不涉及的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的規定,乙炔、天然氣(燃料)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5、危險化工工藝辨識結果 本項目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企業擬采用DCS控制系統實現生產數據管理和過程自動控制。 6、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二、主要單元評價結果 1、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的規定,本項目屬于鼓勵類,取得了發改委的項目備案批復,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廠址具有滿足生產、消防及生活及發展規劃所必需的水源和電源,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要求。本項目對周邊環境的防護距離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及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等相關的要求。 (1)該項目地區地質、地貌、氣候、水文等自然條件經分析對該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的影響在可接受范圍內。 (2)建設項目對周邊環境產生的影響較小,建設項目選址是安全的。 (3)建設項目與周邊環境敏感點距離符合國家標準規范要求。 (4)廠址距離G70高速大于100m,距離鐵路線大于100m,符合《公路安全保護條例》、《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要求。 (5)本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范圍內無高敏感場所(如學校、醫院、幼兒園、養老院等);無重要目標(如黨政機關、軍事管理區、文物保護單位等);無特殊高密度場所(如大型體育場、大型交通樞紐等)和居住類高密度場所(如居民區、賓館、度假村等);無公眾聚集類高密度場所(如辦公場所、商場、飯店、娛樂場所等);無低密度人員場所(單個或少量暴露人員)。 3、生產車間、庫房等生產區域裝置四周設有環形通道,并相互連接;各建(構)筑物耐火等級、建筑結構符合相關安全標準、規范的要求。 4、生產車間的層數、面積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要求。廠房和庫房建筑物耐火等級為二級及以上。 5、總平面布置中的建構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要求。 6、本項目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采用的工藝技術、生產設備設施成熟,工程風險相對較小。 通過預先危險(PHA)分析可知: (1)生產工藝裝置單元: 生產工藝裝置單元火災、爆炸、窒息、觸電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Ⅲ級;機械傷害、灼燙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Ⅱ級。 (2)電氣子單元火災、爆炸、繼電保護動作異常、全廠停電事故的危險程度為Ⅲ級;觸電、電氣誤操作事故的危險程度為Ⅱ級。 (3)儀表自動化子單元DCS分散控制系統失靈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Ⅲ級;壓力差壓測量裝置故障、溫度測量裝置故障、自動調節系統失控故障、自控電源系統失電故障、自控接地系統故障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Ⅱ級。 (4)空壓氮氣裝置子單元容器爆炸、壓縮空氣、氮氣管道閥門開裂、電氣電纜火災及觸電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Ⅲ級;壓縮機機體振動、壓縮機抱軸或軸承損壞、機械傷害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Ⅱ級。 (5)給排水子單元溺水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Ⅲ級,中毒、窒息、機械傷害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Ⅱ級。 (6)除塵子單元火災、爆炸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Ⅲ級;機械傷害事故危險等級為Ⅱ級。 (7)廢氣處理裝置子單元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灼燙事故危險等級為Ⅱ級 (8)儲運系統單元火災爆炸、容器爆炸、車輛傷害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中毒窒息、淹溺、機械傷害、化學灼傷危險程度均為II級。 (9)特種設備單元容器爆炸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Ⅲ級;物體打擊、高出墜落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Ⅱ級。 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 通過對該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析辨識,企業在生產過程中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如下: 火災、爆炸 由危險等級排序可看出,火災、爆炸的危險等級為Ⅲ級,是生產車間、硅烷/乙炔氣站房最主要的危險因素,一旦發生,會造成人員重大傷亡及系統嚴重破壞的災難性事故。 8.3應重視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本項目輸送硅烷、乙炔等易燃氣體管道、裝置因為沒有設置防靜電接地設施;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氣不防爆,未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一旦發生泄漏會造成火災爆炸,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違章作業等造成火災爆炸。對于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硅烷、乙炔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要求,加強對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的監管。 以上列舉的幾種情況,在生產過程中應作為重點予以防范。 加強操作人員的安全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能力,確保本企業的安全生產。 在實際工作中還應重點重視以下措施: (1)安裝符合要求的防雷防靜電設施,并按規定定期檢驗檢測,防止雷擊、靜電聚積導致火災爆炸事故。 (2)帶電設備應符合國家相應規范的要求,設有良好保護措施,防止人員觸電事故的發生。 (3)加強安全培訓,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在采取措施后得到控制及受控的程度 該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本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本單位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嚴格執行安全規程,杜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等,加強設備的安全設施的檢驗檢測工作,保證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的完好等工作,則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項目風險在可接受范圍。 安全評價結論 1、工程選址在規劃的工業園內,符合當地工業規劃,外部環境相對安全;項目總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2、建設項目在嚴格按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本報告所述的安全對策措施完成后,項目運行的風險在可接受范圍。 綜上所述:江西江銅硅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000噸硅碳負極材料一期項目在以后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納本報告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圍內。該項目的安全有一定保障。該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標準等的相關要求,該項目可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現場照片
左一:謝寒梅,右一:李景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