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裕航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8000噸過氧化苯甲酸叔丁酯生產線項目(一期年產4000噸過氧化苯甲酸叔丁酯裝置)設計變更
發布時間:2025-08-11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裕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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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年產8000噸過氧化苯甲酸叔丁酯生產線項目(一期年產4000噸過氧化苯甲酸叔丁酯裝置)設計變更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
簡介: | ||||||||||||||||||||||||||||||||||||||||||||||||||||||||||||||||||||
江西裕航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有機過氧化物生產銷售的公司,主要產品為過氧化苯甲酸叔丁酯、過氧化苯甲酰、2,4-二氯過氧化苯甲酰等產品。公司成立于2020年06月16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902MA398N0X79,注冊資本為1030.00萬人民幣,地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醫藥工業園。法定代表人為張平。 該企業于2022年09月29日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2022年09月29日~2025年09月28日,許可范圍:過氧化苯甲酸叔丁酯(2000t/a)、過氧化苯甲酰(2000t/a)、2,4-二氯過氧化苯甲酰(3000t/a)、副產品過氧化二叔丁基(109t/a))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謝寒梅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李景龍 | |||||||||||||||||||||||||||||||||||||||||||||||||||||||||||||||||||
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謝寒梅、王冠、王波、黃伯揚、李景龍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謝寒梅、李景龍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4.10.15-2025.8.8;主要任務: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編制 | |||||||||||||||||||||||||||||||||||||||||||||||||||||||||||||||||||
評價報告: | ||||||||||||||||||||||||||||||||||||||||||||||||||||||||||||||||||||
建設項目名稱:年產8000噸過氧化苯甲酸叔丁酯生產線項目(一期年產4000噸過氧化苯甲酸叔丁酯裝置)設計變更(以下簡稱該項目)。 建設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醫藥工業園江西裕航新材料有限公司內。 建設性質:改建項目。 產品及規模:不涉及工藝及產品規模的變更,本次變更主要增加了部分輔助工序、調整物料儲存情況以及自動化改造等 項目產品方案一覽表
項目建設內容: 表2.2-1項目建設內容一覽表
該項目屬于設計變更驗收,設計變更單位為北京慎恒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北京慎恒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具有化工石化醫藥行業專業甲級,證書編號A111020495; 該項目建設、安裝工程由信邦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負責承建,信邦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貳級等資質,證書編號D237063652;自動化控制系統施工單位為浙中自控工程(西安)有限公司,具有資質等級:石油化工施工總承包三級、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等資質。 該項目監理單位為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具有資質等級:工程監理綜合資質;證書編號:E11300269-8/1。 該項目編制了試生產方案,于2024年6月1日組織專家進行了評審,取得了宜春市袁州區應急管理局的試生產方案回執(袁危化項目備字[2024]1號),試生產時間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12月2日;企業于2025年6月30日向宜春市袁州區應急管理局提交“試生產延期申請”,延期至2025年8月30日,已取得宜春市袁州區應急管理局同意,見附件“試生產延期申請”。 該項目于2025年5月4日委托北京慎恒工程設計有限公司進行了設計變更,出具了變更說明,增加了1個緊急卸料槽;完善了總圖布置信息;102車間增加了部分自動控制措施及調整了部分設備位置和標識,具體見變更設計通知書,該變更屬于“四類變更” 3、評價結論: 1.項目所在地的安全條件和與周邊的安全防護距離 1)該公司的“年產8000噸過氧化苯甲酸叔丁酯生產線項目(一期年產4000噸過氧化苯甲酸叔丁酯裝置)設計變更”,對比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7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的要求,該項目不屬于限制和淘汰類。 該項目屬于變更設計,不改變原有工藝及產品規模,原有產品符合國家的行業政策。該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產業政策與布局。 該企業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醫藥工業園區化工集中區,用地為租賃江西磊瀧特種電機制造有限公司西側空地。廠址位于園區規劃的化工集中區,根據《關于公布全省化工園區名單(第一批)的通知》(贛工信石化字〔2021〕92號),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醫藥工業園區化工集中區為省政府認定的化工園區。 該項目廠址周邊200m范圍內無居民區、周邊1000m范圍內無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和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與企業等距離符合《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GB51283-2020)、《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版)的要求。廠址周邊1000m范圍內無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員密集場所及重要公共設施。項目周邊1000m范圍內無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草原、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區、畜禽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漁業水域以及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生產基地;項目周邊1000m范圍內無湖泊、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項目周邊無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項目周邊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予以保護的其他區域,符合《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GB51283-2020)、《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等相關標準要求。 該項目投產后在正常生產情況下,對其周邊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的生活影響較小。 該項目周邊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的生活對該項目投產后的正常生產沒有影響。 該項目所在地自然條件(不包括地震等破壞力極大的自然災害)的變化對該項目投產后的正常生產沒有影響。 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采納情況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設施水平 該項目采用的全部安全設施根據生產、儲存過程中的危險、危害因素進行分類,每類的防范措施包括了以下方面:檢測、報警設施,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防爆設施,作業場所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志,泄壓和止逆設施,緊急處理設施,防止火災蔓延設施,滅火設施,緊急個人處置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 該項目在建設過程中采納了《安全設施變更設計》中的有關安全措施建議及要求,針對性的采取了相應的預防措施,因此該項目的安全設施能夠達到行業內安全生產的先進水平。 3.該項目具備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規定和要求的安全生產條件 1)法律法規等方面的符合性:該項目立項審批手續齊全,安全設施設計、建設施工、施工監理均由有資質的單位承擔,安全設施變更設計專篇已通過有關專家審查、已取得了江西省應急管理廳的審查意見書,并按照規范施工建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審批、施工、監理手續。 2)該項目與周邊環境的距離符合《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文件及法規、標準。 3)平面布置及常規防護設施措施的合理性:該項目生產場所、辦公場所之間的間距滿足安全要求,建筑結構、防火分區、防雷設施、安全出口的設置等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消防道路的凈寬度、凈高度、轉彎半徑均滿足運輸車輛及消防車輛通行。設置的常規防護設施、防止機械傷害、防急性中毒窒息的設施和措施符合要求。 4)設施、設備、裝置及工藝方面的安全性: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該項目爆炸性危險區域劃分合理。消防設施配置滿足《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生產工藝操作和設置的安全設施滿足安全需要,生產設施的布置能保證人員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設施、設備、裝置及工藝方面安全可靠。 5)強制檢測設備設施監督檢驗情況:該項目電氣消防等均進行了檢驗檢測,并取得了檢驗報告;安全閥、壓力表、可燃氣體探頭也進行了校驗,校驗結論合格,符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條例的規定。 6)公用工程、輔助設施的配套性:為該項目生產配套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滿足需要。 7)人員管理及安全培訓方面充分性:公司現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該公司安全環保部、車間設置了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具備本崗位的履職能力;配備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滿足該項目安全管理需求。該公司制定了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制度執行情況較好。該公司已為從業職工交納了工傷保險。該公司對操作員工進行相關的培訓和教育,經培訓合格后上崗。 8)應急救援有效性: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將該項目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要求編制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預案包括綜合預案、專項預案以及現場處置方案,應急預案于2025年4月29日在宜春市應急管理局備案,備案編號為3609002025010。該公司編制的事故應急預案分為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該公司配備了應急救援人員和應急救援器材、設施,制定了演練計劃并進行了演練,應急救援準備充分有效。 9)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該項目涉及的過氧化工藝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10)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該企業涉及的物質中過氧化苯甲酸叔丁酯、過氧化苯甲酰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11)經辨識,該項目的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12)該項目試生產后所采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及勞動安全措施符合《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化工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及標準。 綜上所述,在充分考慮該公司潛在的火災、爆炸等危險性,綜合考慮其他危險、有害因素,對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江西裕航新材料有限公司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項進行了整改。該公司年產8000噸過氧化苯甲酸叔丁酯生產線項目(一期年產4000噸過氧化苯甲酸叔丁酯裝置)變更設計生產裝置的主體布置、車間布置的現場情況與變更后的《設計專篇》中的設計圖紙一致,涉及過氧化苯甲酸叔丁酯、過氧化苯甲酰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涉及過氧化工藝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不構成重大危險源,DCS系統與設計一致(本次項目不涉及SIS改造)。該生產裝置、安全設施運行正常、有效,具備安全生產驗收條件。 | ||||||||||||||||||||||||||||||||||||||||||||||||||||||||||||||||||||
提交時間: | 2025.8.11 | |||||||||||||||||||||||||||||||||||||||||||||||||||||||||||||||||||
現場影像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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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已排)(備案稿)江西裕航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8000噸過氧化苯甲酸叔丁酯生產線項目(一期年產4000噸過氧化苯甲酸叔丁酯)安全設施變更安全驗收評價.pdf


